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

【德國之旅】:科隆(Köln)





(想了很久也想不到應怎樣寫德國遊記。本想按主題寫,但我做不到。現在決定逐個景點寫。簡單些~)

科隆大教堂(Kölner Dom)是世界上第三高的教堂,耗時600年興建,至今仍不斷有修繕工程。之前已見過不少以它為主題的畫,印象最深的是一張素描畫。教堂看起來十分宏偉,令人期待。

去科隆教堂那天,天氣寒冷,天色灰暗,還有陣陣涼風,與這棟歌棟德式建築物很相襯。與其他哥德式教堂一樣,這間教堂不會令人想起新約裡充滿愛的上帝和耶穌,反令人想起中世紀的恐怖傳說。

近距離見到科隆教堂時有點失望,怎麼比畫中的科隆失色?明明透過火車窗門望過去時時還覺得很漂亮的,但是,剛踏出火車站,整棟建築物便龐然立於眼前,沒有一點距離;也可能因為遊客太多,破壞了氣氛。科隆大教堂,是適合遠觀的。

高層的侄兒在德國讀書,於是由他充當導遊帶我們幾個同事遊科隆。那男孩還帶來了一個在科隆讀書的女孩子。

我們一行人進入教堂,兩個年輕人很明顯地對這裡興趣缺缺,想必是因為之前已經來過。我和同事則驚嘆教堂裡人物雕像是如此傳神和漂亮。單是雕一個人像已很厲害,何況那裡的雕像組成一個又一個聖經故事場景。看了一會,教堂便要進行禮拜,不參加的話便要離場。於是我們走出教堂,到旁邊的「博物館」付錢買票登上教堂頂部。兩個年輕人今次不奉陪。

上教堂的迴旋形樓梯很窄,而遊客上落竟用同一條樓梯。向上爬的人要走內圈。於是我便像原地轉般一級級地登樓。望不到前路,又不知何時到頂,感覺好像隨時會失去平衡滾下樓梯似的。

最終到達「觀景台」時,可以看到科隆市以及萊茵河的美景。但因為天陰,景色不是特別漂亮。但鳥瞰科隆市還是挺有趣的。

再度踏入教堂禮堂時,仍然有一部份不讓人進入。正當我想多看幾眼時,與兩個年輕人約定的時間到了,於是我們一行人便乘巴士去吃飯。這是團體旅遊的無奈之處。

之後去了朱古力博物館的商店,那裡有多款不同種類和造型的朱古力,有平有貴,大家都忘情地參觀,克制地購物。

為什麼不內進參觀朱古力博物館?因為我們趕著遊船河。景色不太特別。最有趣的是一間倒L型的住宅大樓(有點像被缺了一半的「門常開」)。我好像在建築書中見過。

團體旅遊的缺點是不夠自由,優點便是吃飯時熱烈一點,開心一點,亦可試不同菜式。我在這次德國遊中唯一一次吃豬手便是在科隆。

旅行碰上下雨天,真會影響心情。下篇再分享我在另一個下雨天的遭遇。



令人嘆為觀止的雕像。




從教堂頂往下旁。


雖然我這篇文寫得平淡,但能看到這棟建築物高處的細部,我還是感到很興奮!




缺了半邊的「門常開」。



正宗德國豬手。吃下去像乳豬。


科隆留學生介紹的老店。



我愛上的不是德國香腸,而是薯仔和酸菜。



一見鍾情。(德國有很多人養狗。稍後會來個「狗相大集合」!)

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

在加拿大的最大得著


(達明一派的《今天應該很高興》是我最喜愛的「移民歌」。)

當年被父母逼著移民加拿大,然後就在那裡渡過我的少年時代,在那裡完成大學課程。


現今回想,我移民的最大收穫,是認識了一班和自己原本的生活圈子很不同的朋友。


如果在香港唸書,順利入U的話,我要到大學時期才會接觸其他圈子的人。而我性格那麼被動,應該只會和本科生相熟,和與自己興趣相近的人做朋友。


但是,在加拿大,我讀過high school。那裡充滿著來自五湖四海的學生。


讀女校的我,第一個認識的竟然是男生。然後我認識了一些成績不好的同學,被人認為是壞女孩的同學,愛搗蛋的男生,家庭複雜的同學。世界突然間大了很多。須知道我中學時讀的女校,學生整體讀書成績都不錯,「差極都有個譜」。當然也有壞女孩(聽聞在學校附近的公園裡用打火機威脅燒另一個女同學的頭髮),但都與我不熟。我更在最純良的那批同學中打滾。如當時的班主任所說,「活在溫室之中」。


但在加拿大,所有朋友都是新相識,一切都要靠自己。


幸運地,我逐漸認識了幾個談得來的朋友,大家常常一起出去玩。這時候,我才知道自己對這個世界的認識是那麼少。


首先,以往只顧讀書的我,完全不會扮靚,老老套套的,衣著像中童。不單止沒儀態,打扮更經常出錯。於是我的朋友們便不斷教我配襯衣服,教我扮靚。有時候是好言相勸,有時卻是諷刺式的,但都帶著善意。沒殺傷力的女孩,都比較受同性歡迎(笑)。那時候,我才發現原來其他女孩都很重視外表。例如,她們每天早上出門口前都會洗髮吹頭,每天早晚護膚,每星期做一次面膜。


還有,讀書成績不是一切。有些朋友待人接物都很成熟,就算和大人談話也不會找不到話題。還有,有朋友年紀輕輕已每天為一家六口煮兩餐,家務做得頭頭是道。有朋友很清楚自己要走的路,很早便為將來鋪路。還有,很多同年紀的朋友已拍過拖,和異性相處游刃有餘。


而我,除了讀書成績好,還懂什麼呢?在家裡甚至家務也不用做。唯有急起直追。


我也不知道「民間疾苦」。不只一個朋友和父親關係疏離,有朋友與後母同住,有朋友為錢發愁。聽完朋友的故事,自己好像更加瞭解世情,但又一知半解,亦不懂怎樣安慰他們。而有些「壞女孩」喜歡與我做朋友,是因為我沒機心,又會耐心聽她們講心事。其實,她們只是行為比較率性,比較喜歡玩樂,比較懂吸引異性,根本不是壞。有「壞心眼」的才算是壞女孩。


有段時間我參加了教會的團契,認識了一班年輕人。我將最熟的幾個朋友全帶了回教會,逢星期五晚聚會。但那間教會是比較保守的,我的朋友都有點受不了。最記得的是有年教會主辦聖誔聚會,朋友盛裝打扮,戴了頂聖誕帽出席,怎知全教會的人都正正經經的,一直唱著詩歌,然後是聽道。就連後來在其中一位弟兄家裡開「派對」時,大家也是斯斯文文的。後來,他們都逐漸離開教會,只餘我和一位好友繼續返團契。但到後來,連我也受不了,放棄了團契,每星期五晚改與朋友們四處去,無聊吹水。返了多年教會,我一直與教會中人格格不入(本身是好朋友的的例外)。我與他們無論怎樣也熟絡不了,但和好友們卻無話不談。
現在回想,除了家庭和感情問題外,大部份的談話內容題都是「呻窮」。我們不會經常去唱K、看戲,多的是喝「波霸奶茶」和「咖啡」,每人幾蚊(加幣)便在人家的店裡坐一整晚。


有時候又會到公園拍照,到海邊兜風,到超市八掛。我們幾人定期見面,大家簡直已變得像親人。


中學畢業後,我入了大學,而他們全都入了college。不過除了見面次數少了外,我們的友誼不變。我在大學裡根本識不到什麼新朋友,假期還是會約他們見面。


那段日子,真的非常珍貴。


那時候沒想到,我們竟會有各散東西的一天。不只是地域上各散東西--有人留加,有人回港,我們都有心理準備--而是心理上的各散東西。我們,已不在是大家最好的朋友,甚至很少聯絡。我現在,只會其中一個保持友誼。不過她在加拿大,我們很久才會碰一次面。


我們幾個的友誼不是未受過考驗。詳情不說,不過我和其中一個,曾鬧得很不愉快(後來和好)。另一個,則是我的前男友(可想而知對這個group有何影響)。而最意想不到的是,另一個女孩沉迷上教會,再也不出席我們幾個的聚會,甚至十年一度的浪漫約會也因為教會有活動而不來。還有一個在後期才加入我們圈子的朋友,為其中一個朋友帶來意想不到的影響(整件事很複雜)。朋友,還是不要牽涉男女感情,友誼才會長久。


雖然友誼不能永固。但是,我永遠記得我們共同度過的那段青葱歲月。我永遠感謝他們教曉我的事!


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

Bye-bye日記簿!

我終於下定決心,丟棄一本舊日記簿。


讀書時已喜歡寫東西,也會寫日記,但不是每天寫,而是用來記事。除了在小學有過一本有鎖日記簿之外,我沒有一本正式的日記簿;常是這裡寫寫,那裡寫寫。


最近在執拾房子(這是永恆地要做的事),見到滿屋雜物,頭痛。


過期三年的食物可以丟棄,不合穿的衣物可以拿去捐,可書可以去賣,連一堆堆明信片我也買了一本大相簿用來收藏。多年來朋友送的禮物,無論是否合用,也先收著。但對著那一本二本大小不同的簿,該怎麼辦呢?


完整地寫滿一本的,有童年生活記,亦舒作品摘錄,和一本窄長細小的記事簿。還有很多半滿或只開了十幾頁的,就只寫著一些未完成的小說,幼稚的小說概念,有時是流行歌詞,或與朋友的有趣對話,或無聊的「我最喜愛」列表。最多的,仍是生活記事。


只是,有些情節我已不想再記起。


也不是發生過什麼不幸事件,而是那時候的所謂「少女心事」,有些傻得要命。有的,與當時人的關係已改變,自是不堪回首(或者待再老些才回首吧。但不需要靠這些文字)。有的,我只覺得,是我才會記下這麼多細節,當時人可能只當是平常的相交。我覺得很特別,別人覺得只是日常交往,不會將我們談過的話放在心上,甚至已忘記我。有些「少女心事」和「少男心事」,竟不是自己的,而是朋友的。那那些朋友,已「得道飛天」了,我還留著他們的心事幹什麼?只有自己一個活在過去,是可怕的事。


像眼前這一本黑色封面的A4拍子簿,外表是有漫畫角色點綴的學生筆記本,內裡卻存放著我和別人小小的恩怨情仇。當時覺得很重要的事,到了現在,只覺那些只是成長時期必需經歷的情緒。而且,人大了,才發現「低處未算低」,遇上的事情,可以再壞一百倍。所以,珍惜眼前人,活在當下,真是沒錯的。否則你一不留神,命運便會和你開玩笑。


如此一想,便能放下。


我不是善於丟棄舊物的人,但這次是鐵了心。


丟棄這本簿之前,我覺得有必要重看一遍。這才發現,有些細節連自己也忘記了。不如在BLOG作過小小記錄,那末,仍會留下一點什麼。



有一句我看了忍不住笑,天啊!為什麼我當時會寫這種話?


一個十九歲的人怎能沒有過去,一片空白的呢?


有一段,我將來可用在別的地方:
有一次,我在車窗的倒映看到我和他的樣子,並排著。我忙叫他。他問我:「我們似什麼?」「像不像情侶?」怎知窗外是一間婚紗店。我告訴他,大家都忍不住笑。車在車站上落客後再起行。怎知前面又有一間婚紗店,旁邊又有一間。原來這條街是特別多婚紗店的。很邪呀!


還有朋友E的故事。他是個藝術型的人,會寫英詩那種。人有點敏感自卑。他暗戀一個女孩,但那女孩卻明戀另一個男孩,還常在他面前打情罵俏。他便寫一些自虐的詩,將女孩和情敵的名字都巧妙地藏在詩中。我當時想,藝術工作會適合他。
(結果,他沒有從事藝術工作。自那次「失戀」後,他拍了幾次拖,被傷害過也傷害過人。然後各一個好女孩結婚。而他喜歡的那個女孩,最終成功從情敵手上搶了那男孩過來。但他們拍拖不久便分手了。然後她投入另一人懷抱。那男的則過了一段時間才找到另一半。都有好結局)


還有朋友J的故事。J和J和J--我識很多Js。在此不細述了。總之峰迴路轉,出人意表,沒人能猜到事情竟會如此發展。可惜的是,故事不如想像中美麗。


還有我暗戀過的他和發生過曖昧的他和妒忌過的她,全都結婚生子了。當年那些事和那些心情,還算什麼?


寫日記時,會想像將來會讓別人看,甚至死後讓朋友看。我始終是一個有發表慾的人。現在回想,卻覺得無謂。我又不是名人,又不是天才作家,誰會有興趣看那些?我相信就連我提及過的人也不想看。其實只寫給自己看也不錯啊。


到了今天,連我自己也不想再看了,所以:


Bye-bye,我的黑皮日記簿!


2012年11月20日星期二

看得過於透澈:亦舒《外遇》



(含大量故事情節)

很久沒看亦舒小說,最近癮起,選了這本《外遇》來看。

選這本,一來書名吸引;二來主角是中年人而不是少男少女。


男主角周宗亮剛踏入中年,結婚十六載,太太是公司的太子女,叫紀美洲,是個美女。紀美洲的姐姐叫亞洲,姐夫叫王青雲。一天,王青雲突然向太太提出離婚,更與新女伴飛到倫敦。周宗亮奉外母之命勸王青雲回來,怎知青雲一見他便大數他亞洲和美洲兩姐妹的不是,更揭露一些關於美洲的驚人消息,令宗亮愕然。回港後,一向聽話的周宗亮忽然來個一百八十度轉變,亦慢慢踏上與妻子分開的道路......

有說亦舒的小說寫得比以前露骨,更注重肉慾,多了一些對肉體和情慾的描寫。本書便大談體毛,就連男士的生理反應也有所暗示。亦舒的女角們,這本書內的 femme fatale,比她筆下的其他「妖女」感覺更實在。再也沒想到亦舒會寫得這樣露骨:「少女背光站著,只看到雪白側臉,她舉高手臂取瓶罐,寛大T恤袖子下無限風光,宗亮看到她茸茸液下汗毛,還有半邊碗般豐滿酥胸。」完全由男性角度出發。

亦舒小說的一個特色,就是女主角永遠長得美麗。濃眉大眼長睫是基本條件,還要身段高挑,吃極不胖。我暫時只想到一個例外,但那已是她很早期的小說角色了。男主角未必英俊,卻接有種種普通男生望塵莫及的優點。不過,這書的男主角卻是個外型100分的俊男。看得出亦舒的精心打造,她除了寫他的外型和氣質,還詳細描寫他的衣著打扮。她亦以別人見到他時的反應來襯托他的吸引力(如經常被女性兜搭)。亦舒更強調他有種憂鬱氣質,激發女人的母性。這樣還不是滿分?但是,如此俊男美女,又寫得如此露骨,豈不是如「尋夢園」系列那種討好寂寞女性和懷春少女的小說?

但看下去,又不是。亦舒的風格轉變是一回事,她的寫作功力是另一回事,她對世情的透徹了解仍在。她寫婚姻一向好看,今次將婚姻的殘酷一面寫得很赤裸。我甚至想勸喻對婚姻抱有夢想的人不要看這本書。


先說她的寫作功力。簡潔、流暢、易讀是她的最大特色。看她的書時揭頁可以很快,非常爽。而這本書中的角色位位性格鮮明。三個女角中,以她的太太和ove interest寫得最好。


剛才已略略提到她如何寫男主角和他的love interest。現在說說他的妻子紀美洲。美洲是那種很懂得為自己打算,將自己打理得很好的人。外表永遠亮麗光鮮,也逼丈夫打理得亮麗光鮮。王青雲便形容得很立體:「亞美兩洲都有潔癖,床單毛巾全白,每日清換,連廁所都要沒有氣咪。她們全身體毛用鐳射清除,著丈夫也脫光汗毛,上床要穿睡衣褲,睡房外不得穿拖鞋,早午晚三餐除外,不得任意掏冰箱找零食,可是這樣?喝各種酒分各酒杯......」真是再生動沒有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你可能會留意到她三番四次提到體毛。因為體毛在故事中具有象徵意義。男主角開始反抗妻子,最先表現在外表上。原來他出世時已是個「毛孩」,為了妻子才脫毛。他見完王青雲,受了刺激,回家後便開始留鬚,留髮,衣著也變得波希米亞起來。他要從外表開始尋回真我。


而他的love interest呢?與他的妻子恰恰相反。她讀藝術,愛耍木偶和做義工,個性自由奔放,有童真卻又flirtatious。她的毛髮(臉上也有細密汗毛)除了代表生命力外,也表現了她的野性。亦舒還刻意描寫她在男主角身上「玩顏料」,去旅行時在酒莊踏葡萄。她的不怕髒對照著美洲的潔癖,她的鮮活將外表亮麗內心蒼白的美洲比下去。男主角在這個關鍵時期碰上這樣的她,愛上她自是不難理解。


再說亦舒對婚姻的描寫。美洲自從產下兒子後,便眼中只有孩子,開始遠離丈夫,甚至逐漸與他分房睡。但在她的角度,她卻覺得無論自己做什麼丈夫也不會向她多看一眼。亦舒用了一個戲劇性的例子。妻子整容回來,丈夫竟沒有察覺。不過做丈夫的角度,卻只覺妻子眼中已沒有他。既然兩個人都看重對方,為何弄到如斯田地?這時讀者便要做一個偵探。妻子既著緊丈夫,為何生了兒子後卻不與丈夫同睡?我猜是因為她醒覺得晚。先當丈夫透明的是她,到她發現丈夫無視自己時,才設法補救,可惜為時已晚。本來她還是有希望的,但因為她犯下婚姻大忌,有外遇,於是她再做什麼也沒有用了。


對婚姻更黑暗的形容,是姐夫王青雲的回轉。小說中段,失意的亞洲整容出意外昏迷,王青雲表現傷心,趕回來日夜陪伴,最終重回妻子懷抱。但現實是這樣的,且聽他的妻子道來:「倒是王青雲,忽然回心轉意,洗心革面,他才貪圖公司地位,他同我分手出去一年,投資失敗,眾離親散,眼前無路方思回頭,鬼才誤會他感情豐富。」這一下立刻將人拉回現實。

但是亦舒還不罷手,她連男主角的真面目也要揭穿。書的前半部全是對周宗亮的溢美之詞,但到後段,忽然道出這個男人除了工作賣力外,對生活細節一無所知,也沒有興趣學習,有時行為任性如小孩。之前說他每逢搬屋都找秘書代勞,我還看不出端倪。原來是他根本不懂亦不願處理這些實務。還有,他情緒化,忽爾沈默下來,一臉憂鬱。你永遠不知道他在想什麼。

剛受到小女友重擊的他,看穿心理醫生愛上他,直接要求到她家療傷,明知她不會拒絕。他的男性律師好友這樣對宗亮的秘書說:「你們把周宗亮看得太單純。他什麼年紀,什麼身份,你們母愛氾濫,只覺他憂鬱可愛,一直是受害人,遊戲,是一場遊戲!他即使受到微絲傷害,也不會放棄生活樂趣。」還有,他愛上年輕女孩,說穿了是喜歡人家的青春活力。亦舒把一切都揭破。

這樣心水清好嗎?書中人亦道出:凡事想得那麼透徹,做人有什麼樂趣。早前與一智慧長輩見面,她看透世情,但她將一切都看得太清楚,包括丈夫女兒女婿。她甚至多次預測到一些事情的發展(例如母親借錢給兒子後,兒子便不再來探望那種事)。這樣,人會快樂嗎?

怪不得有句話叫「難得胡塗」。


p.s.1我寫這篇文的時間,比看書的時間還要久。
p.s. 2亦舒寫美洲寫得好,亞洲便較遜色。我不相信一個這樣熱情豪放的人,會注重生活細節若此。
p.s. 3躺梳化看亦舒,是人生一大享受。

2012年11月18日星期日

令人感動的《娛樂圈血肉史II》(黃子華棟篤笑)



(這首是我最喜愛的黃子華歌曲)


我是黃子華的棟篤笑粉絲,但不太忠實。雖然看齊他的個人棟篤笑DVD,卻沒有在他每次演出時都購票入場。

錯過了他於2010年的棟篤演出《娛樂圈血肉史II》,於是買回DVD碟在家看。

他的第一場棟篤笑,便是1990年的《娛樂圈血肉史》。他將自己入娛樂圈的經歷作為棟篤笑主題。過程認真有血有淚,卻又被他化為笑話娛樂觀眾。

二十年後的第二部,是他對娛樂圈生涯的回顧。

照說,他現在這麼紅,又得以在紅館和內地開show,已是個成功人士。那他還有什麼苦況要分享?

那就是,他心底裡最渴望的是成為一個性格演員。

嘆人間,美中不足今方信。他有名有利,大受歡迎,但仍然有一大遺憾,就是當不了演員。(拍電視劇不算。他想成為的,應是像他的好友劉青雲、吳鎮宇、黃秋生那種成功演員。)

這個心結,旁人不易理解。

(題外話,人的思想有時很奇怪。聽過一個有三個子女的父親說,有一次外出,他的女兒走失了,他四處尋找,心急如焚。朋友笑說如果真的走失了一個,他還有兩個,不至於太傷。他便說「呢個係呢個,果個係果個,每個都是獨一無異的」。就像你說黃子華做棟篤笑很成功,電視劇很受歡迎,應該心滿意足一樣。OKOK,這個比喻不太準確;但我總想找機會分享這個小故事。)

他在拍《男親女愛》大紅後,自編自導自演《一蚊雞保鑣》,票房仆直,更差點害死一個特技人。然後他上大陸演電視劇溥儀,傾盡全力,但劇名由話題性的《溥儀和他的五個女人》改為《非常公民》,結果這劇沒有特別受到注意。這些事他的粉絲都知道。

為了達成理想,他在演溥儀時一減十多公斤,投入角色至患上抑鬱症,決心不可謂不大。但就是沒有成功。

說到這裡他播出他演溥儀的片段,觀眾從影像中更易感受到他的努力。

不過,棟篤笑他卻越做越成功。首次踏入紅館演出,他便風騷得緊,向觀眾大肆炫耀一番。

他知道自己永遠也成為不了梁朝偉,但他是香港棟篤笑的鼻祖(話時話,「棟篤笑」比「是但噏」這個譯名好太多--子華粉絲總要忍不住要損林海峰一下)。雖然他曾經歷低潮期,被人說張達明才是棟篤笑的「明日之星」,說他的棟篤笑不再好笑,說他「玩完」,說他「淡出」...... 但最終,他用實力證明了自己。那麼,做不成最想做的演員,他應如何自處?

解決方法在他手上,這只能靠他自己想通。

是次棟篤笑,他的結論是:咩野得就做咩野(他帶出這句話的方法十分妙,要看過才知道),說這話時他正在「扮哭講笑話」;於是,觀眾不知道他是否真心。

這是無奈的妥協?還是他發自內心的心態轉變?

就只有他知道。

      *           *           *

有網友說,黃子華的棟篤笑不是always funny,但卻always interesting。我也同意。這才是他可以紅這麼久的原因。他在訪問中說,說笑話不難(芝按:講笑咩!),說有意義的訊息不能,但要結合兩者便很難。所以他會用近一年來為一場show度橋。

我不是認識太多子華fans。有人就是提不起興趣或不願花錢看棟篤笑,有人覺得他太自戀,有人不喜歡他的形象,有人覺得他現在的棟篤笑已變得太大眾化。

我呢?我喜歡看他演講和演戲,但不喜歡聽他唱歌。而他在某次棟篤笑與觀眾玩的互動太過(玩「結婚」!),我也不大喜歡。但他在《娛樂圈血肉史II》不知是否聽取了外界意見(起碼是我的心聲),不再像請觀眾上台和他「玩結婚」,也不再有唱/播歌環節,只是揀播棟篤笑/電視劇片段回顧他的演藝路途。

他的娛樂圈辛酸史絕對可套用到一般人身上:最初有夢、對自己有信心,但最終發覺現實中自己只是一般料子,只能做「果啲」工作。相信一般人都會有共鳴。不過,我還是覺得他的多年粉絲才會對這場show有最大感受。Because you feel for him. 你有留意他的新聞,便會知道他的起跌。他能走到今天,一點也不容易。有這些背景資料,再看這場演出,會覺得很感動。

還有,非粉絲可能會受不了他那得戚囂張「串串貢」的樣子(縱使是演出)。有個鏡頭還見他咬唇!但這種高能量的表現,便是他的魅力所在。


延伸閱讀:
(黃子華的fans挺多的,在網上找到不少寫得好的,分享一下):
http://farfarsmile.blogspot.hk/2010/11/ii.html (淇淇的)(你是個怎樣的人)
http://cloudrops.blogspot.hk/2010/11/ii.html (好睇到喊)
http://makarat.blogspot.hk/2010/11/blog-post_08.html (「忠於自己,咩得就咩囉」)

報章報道/評論匯集(如看不到,請到[檢視]選[編碼],選「簡體中文」便可看到繁體中文--有夠奇怪的):
http://www.dayoiceroom.com/news201011.htm


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

史詩式愛情是怎樣寫成的--《神鵰俠侶》

我不相信沒有華人不知道《神鵰俠侶》的故事,不過,還是想加這一句:
以下內容含《神鵰俠侶》的大量「劇透」,也有《天龍八部》的少量「劇透



因為看了黃子華講《神鵰俠侶》的棟篤笑片段,突然想起《神鵰俠侶》這本金庸小說。

看金庸小說已是讀初中時期的事了。向我推薦金庸小說的是班裡兩位喜愛閱讀的好同學。還記得王同學對我說她喜歡《射雕英雄傳》,不喜歡《神鵰俠侶》。我和她一樣,不太喜歡《神鵰俠侶》(看是好看,但就是不大喜歡)。我最喜歡的是《笑傲江湖》。人再大一點時,則改為喜歡《天龍八部》。

為什麼不喜歡《神鵰俠侶》?主要原因是不懂欣賞這個愛情故事,和不懂欣賞楊過;只覺他一副情場浪子的模樣,差不多全書適齡的女角都愛上她。有人(間接)為他死,除了郭芺之外其他女子都為他終身不嫁;而他愛上的,偏偏又是單純得過份,天真得有點討厭的小龍女。她常「過兒、過兒」的叫,真有點肉麻。「玉女心經」的設定像黃色小說(事上也被色情小說和電影大玩特玩),「黯然銷魂掌」則嫌作狀(這個也被港產笑片大玩特玩)。

也覺得情節太「灑狗血」--男主角斷臂,女主角先被迷姦後中毒,又要他們分開十六年之久。用內地的慣用語形容:很虐啊!

想不到,到了現在,突然覺得這真是一個寫得很好的愛情故事。

楊過和小龍女在整部小說裡不斷受苦、受委屈,小龍女遇上楊過後,除了得到愛情外,便沒有好日子過。他們的師徒之戀又不為世俗所容。她本來心如止水,無慾無求,有了愛情後,痛苦便跟著出現。而楊過,小時候過著野孩子般的生活,沒有人了解他,以致後來,他不讓別人輕易了解他。但在他遇上歐陽鋒、孫婆婆和小龍女後,他便「一路遇貴人」。遇上的女子,一個接一個地愛上他,助他護他。不過,他只有和小龍女一起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。然後,就像吳藹儀在《論金庸小說的女子》中說的,他和小龍女的苦難大都由郭芺而起。

但是,這種種苦難和考驗,正是愛情故事的靈魂。沒有考驗,這段愛情又怎會變得偉大?

小龍女中毒,以為必死,為了令愛人有生存動力,與他定下十六年之約。這十六年,更是令這段愛情成為史詩式的關鍵。如果只有五年,雙方的變化都不夠大。(而且也不夠時間讓可愛的郭襄出場啊!)十年我覺得已是合理的設定。但金庸覺得不夠,他還要加個六年!十六年!足夠楊過移情別戀另組家庭再生幾個小孩。十六年後才相見,楊過已變得滄桑(肯定比小龍女滄桑)。這個設定,可能就只是讓楊過看起來比小龍女年長。想起來,金庸的思想還真傳統。

十六年的另一個效果,是讓人婉惜他們錯過了對方的黃金時期。女人的青春歲月(不過小龍女又被寫成仙女般,得天獨厚)。這是個很大的遺憾。但是,他們能再聚的喜悅,蓋過了這個遺憾。

經歷過這些,沒有讀者會不相信他們會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。於是,成就了最完美的愛情故事結局。

吳藹儀也說過,要活潑好動喜愛熱鬧的楊過到古墓與小龍女度餘生,對他來說是個很大的犧牲。但我相信,要看的景物要玩的玩意,他已經看夠、玩遍了。他只是提早退休。這段愛情能對他產生這麼大的改變,證明愛情的威力很大。

這段愛情故事已經夠蕩氣迴腸的了,想不到為他失戀的女子,更加添了這種動人的感覺。

善良正直又聰明的郭襄,本來有大把青春,大好前途。她只不過愛上了楊過,得不到楊過,便終身抱憾。雖然她很有成就,但她就是忘不了楊過。其他一個二個,如程英和陸無雙這兩個優秀女子,也因楊過而遺憾終身。我最不忿的其實是,她們出場時佔戲頗重,與楊過有很多互動,但最後就只變成兩個痴情的配角,很快被人遺忘。如果她們平凡一點還好些,偏偏她們兩個都重情重義,個性吸引。但這樣優秀還不夠,只能淪為小龍女的陪襯,也應該不夠票入選金庸的「十大最受歡迎女角榜」。

有些女讀者不喜歡小龍女,可能是因為她不像真人。仙女對凡人,有點「屈機」。就像Lord of the Rings中,愛上Aragon的凡人女孩(無論多麼卓越)在愛情上不敵精靈(Elf)女。

還有最後才知道自己對楊過的心意的郭芺。終身被楊過無視就是她最大的報應。因為她之前所作的,讀者應該不會同情她。只不過,這種暗戀心情,女讀者又會較易有共鳴。

要成就一段史詩式愛情,原來需要這許多元素。現在的愛情小說,好像無論怎樣寫也沒有《神鵰俠侶》這種史詩式效果。就算大受歡迎的Twilight也不能啊!(不過動漫故事應該有,只是我不熟識。)

金庸還有更厲害的招數,就是讓故事配角都有一段轟烈愛情(或苦戀),但採用輕輕帶過的方法(如虛竹父母玄慈和葉二娘,陸無雙父母的故事),於是有很大空間讓讀者自行想像。

最後想說的是,八十年代無記《神鵰俠侶》電視劇的主題曲《何日再相見》寫得十分好,配合《神鵰俠侶》中那段蕩氣迴腸的愛情。






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

只想笑吓



很想寫德國遊記,但又不知道怎樣寫。苦惱間,上youtube看到這段片。

可能我喜歡黃子華,我真的覺得很好笑,特別是最後兩隊排排企的時候。

出差前看了子華的棟篤笑《洗燥》,很開心。因為有一個同事是黃子華粉絲,她認識一個有辦法的朋友,每次子黃子華棟篤笑都替她買到好位。這種好事終於發生在我身上啦!(由讀書時期開始,已常聽到某某「識人」所以演唱會買到好位這種傳說)於是,今次棟篤笑我坐得很前(雖不是頭幾行,但也不遠矣)。事實上,我從未在紅館看show可以坐這麼前。我還是第一次踏足那個區域呢!(這句話我當晚重覆了N次,同事話我黐線)

那個晚上,其實剛知道一個朋友的壞消息,所以心情很差,但能夠看棟篤笑,卻又感到很興奮。於是,在笑與笑的空隙中,那件事會消消浮上心頭。笑的時候,感到心底那塊大石仍在。總之,感覺複雜,實在很難忘。不過,坐在我身旁的同事是不知道的。

說回這次棟篤笑,有人說比他上兩次都要來得好。今次他不大唱歌,反而播了一套由他自編自導自演的短片,講香港人的「燥」,講香港人(或全世界)拍片放上網的文化。短片很有意思。他拍片比他唱歌好得多

他每次楝篤笑都有嚴肅的訊息帶出的,但會用笑話包裝。我發現,他會首先說一個小故事,或一個怪現狀出來,帶出他想表達的意思。正當你覺得很有意思,開始思考的時候,他繼續將話題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瘋狂境地。於是,你在覺得話題很有深度之餘,又會為他古靈情怪的思考方法叫好。

我也很喜歡每次完場時他說的小故事,都是來自真人真事(現實比小說更荒謬)。有一次是講外國有個想吃人肉的人在網上徵求被吃的人,而居然被他找到。今次是講孟買的一棟超級豪宅。

哈!再寫下去,我便會開始瘋狂地看他的棟篤笑片段。就此打住。



還是忍不住post。這一段,睇十次,十次都覺得好笑。解釋李澤楷是誰那段,一絕!
 

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

【德國之旅】從旅遊書講起



2010年去過布拉格和維也納後,我發夢也想不到這麼快又再踏足歐洲。

上一次歐遊旅,我懷著興奮的心情和充沛的情感去做資料搜集和計劃行程,對旅行的熱情仿佛在那一次用盡了。

今次出差兼旅行,是在出發前個多星期才確定的。準備時間不足,又要應付繁重工作,開心是開心,但不再像上次那麼興奮。

我對德國有什麼認識?歷史,就是納稅時期和東德受過的鐵幕統治。旅遊景點,只想到柏林圍牆。那一眾城堡,我一個也未聽過(有名如新天鵝堡也是)。最著名的食物,是腸仔、豬手和啤酒。最有印象的德國電影是Life of the Others, Wings of Desire和Goodbye Lenin。格林童話發源地和歌德的家鄉,是經提醒後才想起的。還有,對德國國家足球隊有印象。這樣無知,於是,匆匆買了兩本旅遊書回家做資料搜集。其中一本是圖中的《德國鐵道自由旅行精品書》。

這本書的封面設計要多俗氣便有多俗氣。文字過多,標題多得像雜誌封面。文字顏色也過多,紅、橙、黃、綠、藍、紫全都用齊。大標題上的「德國」二字用了幻彩色。文字還全數加上白色框線!

至於那堆文字,好處是將書的主旨清晰地寫出來。「買歐鐵坐Pass,坐ICE高速列車,串聯德鐵路網,輕鬆玩遍德國」和「用四個輻射圈的概念 徹底解構德國自由行」,便是作者要介紹的旅遊意念。但宣傳句「給您最精準簡單,輕鬆省錢的自由行提案」、「旅行技術琫緻進化版的背包旅人專用導覽」和「徹底揭露德國自由行最簡單訣竅」太誇張亦太重覆。還有一句用來推銷德國,什麼「唯美浪漫的蜜月天堂,消費最平的安全國度」。夠了!只能說有點bad taste。書名裡的「精品書」三個字有點怪,不是港人的慣用語。一看,原來作者楊春龍是台灣人,怪不得!

書的封面設計認真麻麻,那麼,內容又如何?

內容,當然是合用的,否則我也不會掏腰包買。這本書的最大優點,便是作者提出了一個簡單用的旅遊方法。就是封面那幾行字。以法蘭克福、慕尼黑、漢堡和柏林其中一個城市做中間點,投宿在那裡,再每日乘火車來回那個城市的輻射圈內的景點。玩完一個輻射圈,便到下一個核心城市落腳。

書的內文編排也以此為基礎,簡單介紹過德國資料後,便將這四個核心城市和各自的輻射圈逐一介紹。每介紹一個城市/小鎮,也會將它與核心間的交通時間列出。再告訴你怎樣由火車站走到市中心和主要景點。如果那個地區附近還有另一個值得去的景點,作者便會建議一條他心目中的「最酷」路線給你。

至於什麼景點值得去?不說不知,原來德國政府一早便設計了幾條主題路線著力向遊客推廣,包括浪漫之路、城堡之路、童話之路、黑森林之路等。但作者認為,與其跟那些路線走,倒不如只挑最值得的景點走。他說得對,「城堡之路」有30多個城堡,「童話之路」有20多個小鎮,一條路線便得走十多天,在好景點中會夾帶著很多不值得看的景點。而且十多天都看同類型景點,並不符合一般旅遊者的要求。對很少有機會到歐洲,假期亦不太多的亞洲人來說並不化算。

至於什麼是好景點?作者便以聯合國世界遺產委員會公佈的世界遺產(World Heritage)為標準。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觀點,但他說的話有參考價值。

這本書的地圖不多,僅有的也很簡陋。但這卻對我影響不大。反正每個地區的旅客服務中心或景點附近也會找到該區的街道圖。書中最有用的地圖,就是作者放在每章開首,顯示那個地區與核心城市和鄰近景點的火車網絡簡圖。這樣,你便容易計劃行程,知道哪兩個地點可以在同一天去。

這本書的語調比其他旅遊書來得主觀。作者給讀者提出了很多個人意見。不值得去的地方,他會直接勸你不要浪費時間。他不感興趣的地方,會略過不提。他認為「玩跨國」是「旅遊紅利」,於是會教你順道去鄰國盧森堡和奧地利的薩爾斯堡。他知道很多旅客都希望儘量多看景點,於是教你怎樣用最短時間去最多地方。不過,他不是要你走馬看花。他強調的是體力好的旅客才可以這樣玩,加上在日長夜短的季節才做得到。

這樣主觀,是優點也是缺點。優點是,你可以快速地掌握德國的重要景點,直接跟隨作者建議的路線走。缺點是,你可能錯過了自己有興趣但作者沒介紹的地方。

舉一個例。作者介紹南方小鎮Berchesgaden時,說希特拉的別墅Eagles Nest(鷹巢)交通不便(需包的士進山),消費甚高而所見甚少,所以不值得去。但我到達Berchesgaden後,卻見到當地旅遊服務中心著力推介這個景點。一問之下,原來現在已有接駁巴士上山,不用包的士。結果,因為途中遇到的印度旅客一句:「可惜我不能去Eagle's Nest,你一定要去啊!」以及民宿老闆一句:「建議你今日上Eagle's Nest,因為不是每日都有好天氣。」我還是去了。結果發現,那裡的風景美得像《魔戒》的畫面(The Road to Modor!)!雖然去了這裡而大大縮短我遊薩爾斯堡(Salzburg)的時間(回火車站的巴士班次疏路),但我認為這是值得的。

我還去了兩處書中沒有介紹的地方:慕尼克(Munich)的Dachau集中營和新美術館。都很值得去。

作者建議用火車pass每天來回幾個景點,真的能省回不少錢和時間。只是,我覺得一天去一個景點便差不多了。一來作者本身較熟路,我不像他這麼快便到達想去的地方,試過多次走錯路、繞圈子。二來當一個地方風景太美,我便想放下腳步慢慢走。三來就是體力。這不用多解釋。另外,作者常建議旅客徒步走。不過,有些地方由車站到景點要走很久。就算去程用走的,回程也要坐巴士。而且,我還坐過巴士河,可以帶你走進遊客區以外的地方。所以,買巴士票還是需要的。

這些只是小缺點。畢竟,這是其中一本參考書,其中一種旅遊建議而已。你大可用這本書作起步,再根據自己的興趣定行程。

我認為這本書兌現了封面上的承諾,介紹了一種簡單又省錢的旅遊方法。這是最重要的。它減省了我很多資料搜集的時間,幫了我一大把,我很感激作者!


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

比電影更絕望的世界:Blade Runner原著小說

(這不是我看的版本,在網上一時找不到,又懶影相。)

由Philip K. Dick科幻小說Do Androids Dream of Electric sheep?改編的電影Blade Runner(《二零二零》,又譯《銀翼殺手》)多年前已看過,印象深刻。因為太喜歡那部電影,所以一直想找回原著小說看。最近終於讀完。

未看過電影的朋友,可到這裡看大鋼:http://www.imdb.com/title/tt0083658/

知道小說和電影情節不會完全相同,但猜不到,分別竟然這麼大!除男主角Rick Deckard,女主角Rachael Rasen和幾個android(人造人)外,小說還有兩個要角:智力比常人低的chickenhead / special John Isidore和Deckard的妻子Iran。而在電影中佔較多戲份,與男主角勢均力敵的android Roy Batty,在書中描述反不及女android Pris多。另外,作者對未來世界的一些重要設定和發明在電影中沒有出現,包括受幅射影響的人種(Specials, chickenheads)、未來世界的宗教Mercerism、一個帶給人宗教體驗的儀器、讓人選擇心情頻道的mood organ和最重要的設定:電子動物。

小說描述的世界比電影內的世界更灰暗、更絕望。地球被一層有毒的灰塵覆蓋,人類的身體和智力漸漸被幅射影響,有些人因而成為身體或智力有缺陷的specials,過著被歧視的低等生活。很多動物絕種了,所以真實的動物變得珍貴無比,只有有錢人才能擁有。電子動物應運而生。普通人因為心理需要,差不多每家都會養一隻假的。電影則完全沒有描述。而電影(uncut版本)的其中一個主題:男主角本身是否android,在書中原來沒有出現過。書中的男主角經常思考的是自己的人性,而不是自己是否android。他在追捕android的過程中發現自己變得沒有人性,但在遇上兩個女android和另一賞金獵人後,卻漸漸發現自己竟然同情起這些人造人來。他有這種想法,是對還是錯?他「謀殺」它們,是對還是錯?

小說開首,短短幾頁便帶給讀者強烈衝擊。Deckard與他太太的日常對話,他們了無生趣的生活,mood organ這種泯滅人性的發明,輻射對人類的影響,大量動物的絕種...... 在淡然的描寫下一浪接一浪地蓋過來,將讀者殺個措手不及。Dick對未來世界的設定很捧。他冷靜的筆法快速地為這個未來世界定調。當情緒也可由機器控制,被輻射影響智力的人被社會遺棄,家裡的寵物只是電子動物,有能力的人撇下小部份人移民外星,這個世界有多冷,可想而知。

書內有男主角追殺android的情節,但動作場面寫得簡潔(甚至沒有),作者明顯地不想小說淪為簡單的「兵捉賊」故事。他對男主角追蹤android時的心情,android對被發現的反應,則描寫得很細膩。從中可看出人和anroid的分別以及男角的心理轉變。作者對人造人(或機器人)的描述,與任何我所看過的科幻故事都不同。他們有朋友,會感到痛苦,卻對其他人和android沒有同理心。最有趣的是,他們可以冷靜地和人類討論自己的生死,有時甚至不懂反抗。他們也會在一個人面前大大聲討論應否殺他。而那個人卻不會逃走。這種反應好像不可思議,但在那個令人感到絕望的世界,生死好像變得沒所謂。一隻真動物的死亡反而令他們更感沮喪。

至於電影是否改編得好?很難比較,因兩個故事重點不同,而書的訊息、寓意比電影豐富很多。書比電影版高深數倍,它不只是一本科幻書,也是一本哲學書。

p.s. 我看的小說版本加插了一個後記,講述小說被改編成電影的經過。過程有點曲折,有一段時間作者更被電影公司忽略。原來導演Ridley Scott只與Philip K. Dick見過一次,原來Dick只看過電影開首二十分鐘(不知是否最終版本),在上畫前便心臟病發過身了。真可惜!Dick雖然不喜歡電影的多處改動,但很欣賞編導加了「android不滿自己的生命只有四年,想找製造者延長生命」這設定。我也同意。這個主題比「男主角是否android」有趣多了。